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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写作规范

2021-10-14    作者:河南魏氏编辑部    来源:中华魏网

         志书写作规范

  一,什么是“志”?

  志是方志的简称,又叫地方志。“方”指地方、方域;“志”是记载、记述。志书,是记述一个地方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科学性著述。誉称为“一方之全史”,“地方百科全书”。 “方志”一词最早见于《周礼·地官·涌训》,:"涌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

  方志记述事物的基本原则,是“横排竖写”,“事以类聚”。横排是指按事物的性质横向分类,如工农商学兵,并列关系;竖写是指以时间为序纵向记述,从古到今、从无到有、从事物发端到现在。历代的志书,对记述事物的“横排”和“事以类聚”,都曾做过比较严格的规范。

  宋代,“举凡舆图、疆域、山川、名胜、建置、职官、赋税、物产、乡里、风俗、人物、方技、金石、艺文、灾异无不汇于一编。”

  明代,颁布的《纂修志书凡例》规定,志书应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郭、镇市、土产、贡赋、风俗、户口、学校、军卫、郡县、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宦绩、人物、仙释、诗文、杂志等目。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先后颁发了《修志事例概要》和《地方志书纂修办法》,虽然对记述事物没有具体规定,但1945年顾颉刚和傅振伦主持编修的《北碚志》,许多研究机关和高等学校都参加编修。

  二、志和史的区别

  1、史远而志近。隔代修史,当代修志。史是后代人写的,志是当代人写的。

  2、史专而志广。史体,通过对历史现象的分析、研究,探索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志体,记载现状,反映规律,只记载不论述。

  3、史简而志繁。史是一条线,志是一大片。一般说,史的范围较专、较约,志的范围则较广、较博。

  4,史记善恶,志重表扬。史命彰善瘅恶,有褒有贬;志笔唯善垂训,有褒无贬。

  5,史主论述,志著广征。史主要依据文献、调查研究或考古发掘论证过去,详古略今,论点集中,具有论述的特点。志则依靠调查采访,积累资料,详今略古,分门别类,各成体系。

  6,史是一人写,志由众人成。史可由一个或数人写成,如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等;而志则须各行各业,兴师动众,有组织有领导,有经济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学者和专业工作者共同来完成。

  三、志的性质与特点

  从志的性质来看,它属于地方文献。在学科上,从广义上讲,属于历史学范畴,因为它们同是记载过去事迹的书,虽然志书详今略古,记当代为主,但仍是记载已经发生了事迹,不书写未来。

  志的特点:(1)地域性、(2)时代性、(3)百科性、(4)连续性、(5)资料性、(6)可靠性、(7)思想性、(8)科学性、(9)人民性。

  四、志的功用

  (1)“存史”, (2)“资治”, (3)“教化”, (4)“补国史”。

  五、志的体例

  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三项内容。

  1、 结构,指各组成部分的构成,即志书的编排形式,包括总体结构和各局部结构。总体结构决定志书的体例类型。

  (1)总体结构,与我们熟悉的史书结构不一样。古代史书体例都是以年代为经,以事件为纬,论述往事,侧重于从纵的方面反映历史的连续性,要求史论结合。它的结构是一条线,形同圆柱。这是“史体”。而“志体”侧重于从横的方面来表现各种事物的广泛性,纵横结合,以横为主。所以章学诚认为:“史体纵看,志体横看。”这就是说,志体的结构象一个共同横断面,形同沙盘。

  (2)局部结构 总体结构之下,各个部分也存在一个局部结构问题。如大事记,是采用编年体,还是采用纪事本末体,抑或采用编年与记事本末结合体,都须精心安排。各专志,是先分期后分类,还是先分门别类,后依时顺叙,其结构是迥然不同的。其它部分如人物传、附录等,也都有个结构安排问题。

  制定体例,首先要把类型确定下来,继之把各部分的结构也确定下来。一般新编地方志,是由概述、大事记、各专志、人物志、附录五部分组成,卷首加序和凡例,卷末附跋。以概述为纲,以大事记为经,以各专志为纬,形成总体基本结构。各专志是地方志的组成部分,结构上要服务总体设计,受其制约。

  2、体裁,包括述、记、志、传、图、表、考、录等。以志为主,各有专用。

  (1)述 指简述、概述或总述。即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地纵述本志所述范围的历史发展之大势,横陈现状的最基本情况。

  (2)记 用于大事记,以时系事。它是为志体所吸收的史体。

  (3)志 这是志书的一种特殊的体裁,是志书的主体。采用纪事本末体横排纵述各项事业及其各个侧面的内容。

  (4)传 人物传记,专门用于写人物。传是“二十四史”大量采用的一种体裁。

  (5)图 各种地图、图片、照片、统计图、分布图、示意图等。

  (6)表 各种表格。也是过去修史的一种专门体裁。

  (7)考 所载资料的考证。

  (8)录 附录、丛录,系资料辑存。

  根据记述的需要,以上诸体分别运用,这是志体的一大特征。

  3、章法

  (1)重在记述,述而不论。

  (2)以类系事,注意横向,横排纵写。

  章法的具体内容还包括对编写的一些具体规定,如志书的类型、志名、断限、称谓、纪年等。

  ①类型 新修志书的类型有省志、市志、县志;基层志有厂志、公司志、站志、所志、校志、矿志、乡志;还有山志、江河志等专志。

  ②志名 旧志中,全国性的志书称“一统志”,如《大清一统志》。省志称“通志”,如《山东通志》,州、府、县志分别称“州志”、“府志”、“县志”。新编地方志的志名,按规定则分为“省志”、“市志”、“县志”、“区志”等。

  ③断限 地方志要贯通古今,上限一般不作统一的硬性规定,下限应统一规定。

  ④称谓 人物称谓,一律直书其名,不加褒贬之词。属于资料引用的,一仍其旧,不作变更。

  ⑤纪年 新编地方志中,凡历史朝代的称呼,一律沿用通称,如“明”、“清”、“中华民国’’等,不另加政治性定语。

  朝代纪年要按当时通用年号,在括号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公元年代。

  ⑥地名 志书中的地名应根据需要,凡记述历史沿革的,用古地名,在括号中加注今地名,其余一律用今地名。

  六、志的文体

  要求使用语体文,记述体。语体文,指运用现代汉语著述的文体。

  记述体是文章体裁的一种。把事物的特点,事情的发展、变化过程和人物的经历,如实地记录下来,表述出来,这就是记述。

  记述文体有六个必要的因素,即:人物、事件、时间、地点、原因和结果。在记述文体中,作者必须直接或间接地交待清楚这六个问题。否则就不能圆满地达到记载和叙述人物、事件的。

  村志编写的一般原则

  ()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

  1、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把握重大事件,鉴别历史资料,科学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

  2、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反映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客观记述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史为鉴,资政育人,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3、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要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

  4、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必须严守志体

  1、记述要真实,是什么就记什么,不要妄加分析。在一些方志初稿中,当记述某一事件时,首先分析发生这一事件的背景和条件,再记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最后总结经验教训,结果写成了史体。

  2、要反映规律,但不要总结规律。只以科学的方法,把各行业各事物的原本始末记述清楚,其中就包含了规律,即使所谓寓规律于记事之中。研究和总结事物的发展规律,不是志书的任务,而是专门学科、专门论著的任务。

  3、只记事物本身,不作专业知识介绍。编写地方志只需把每一行业、每项事业的发展脉络记述清楚即可,即使一些非常特殊的行业,也不必作专业知识介绍。

  4、重在自身行业或事业记述,不记或尽量少记有间接关系的事物。

  5、要写出事物的动态,即事物产生、发展的过程,不能把事物记成死的静态的东西。

  6、要采取点面结合的记述方法,力避“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如对公路桥梁的记述,先对总的建设情况作全面记述,再分别对一些有特点的桥梁予以介绍。

  7、要图文并茂。

  ()必须采用史笔

  史笔也称秉笔直书,是史志家直言记载史实的一种笔法。采用史笔主要应注意以下3个方面。

  1、文字表述要用史笔。文字表述采用史笔是对新方志编者的最基本的要求。一方面语言要简明、准确、流畅,文字要精练、朴实无华。行文中要努力做到言简意赅、文约事丰,坚决摒弃浮词,不堆砌辞藻,不故弄玄虚,切忌大话、空话、套话,更不能说假话。在使用判断词和定语时,要反复斟酌,注意分寸,不用或尽量少用形容词,切忌使用“大约、或许、可能”等不准确的言词和字眼。另一方面对事件的表述,思想要明确,章法要有序,层次要分明,条理要清晰。切忌把志书搞成杂乱无章的资料堆积。

  2、对史实的记载要用史笔。编写新方志对史实的记述要真实、客观、准确。这就要求编者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做到秉笔直书,据事直书。

  3、对政治运动的记述要用史笔。

  ()遵守疆界,不越境而书

  ()横分门类,纵向记述

  志体与史体不同,在编纂形式上,史体是以时系事,志体是以类系事。史书以年代为经、以事件为纬,著撰往事,侧重于从纵的方面反映历史的连续性,而志体却要求分门别类地记述一方之历史与现状,“事以类从,类为一志”。它的特点是打破总的时间概念,注意按事物分类横排。志书在横排门类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区分各类事物的性质和遵从科学分类原则(这实际上是篇目设置的问题)。在纵向记述上应注意:一是纵述不宜溯源过远,而应侧重断限以内,需上溯的则上溯。二是切忌纵列文件,而应纵述事实,反映事物的变化发展。三是不要面面俱到,而应抓住主线,突出主要。四是不要逐年记述,而应纵述演变,写好事物的量变、质变和盛衰起伏,切忌流水账似的逐年资料罗列。

  ()横不缺项,纵不断线

  新编地方志要求横陈“百科”、纵述历史,百科不可缺一科,历史主线不可割裂,即所谓横不缺项,纵不断线。

  横不缺项是拟订篇目要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方志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就是一个全字。所以称它为一方之全书。

  纵不断线是编纂地方志需要遵循的另一重要原则。地方志为“一方之全书”,又是 “一方之全史”。横向看,方志反映一方之全貌;纵向看,方志反映断限内一方各项事业的兴衰起伏和历史发展脉络。因此,断线与缺项一样都会影响志书的质量,应加以克服。

  ()以事系人,生不立传

  因记述某一事物的兴衰始末时涉及到直接或间接的各类人物。志书处理人、事的原则,要求只记该人与此事有关的内容,而不是介绍该人生平事迹。不是人人都系,只系对历史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

  ()述而不论,寓论于述

  是指志书记述要忠于事实,不加分析评论,不直接作褒贬之说。虽不直接阐明观点,但要寓观点于资料的记述之中,用翔实的资料来说话,用反映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资料来体现正确的观点。这一原则,是由志书的资料性、真实性和著述性所决定的。

  述而不论,主要是针对志书的主体部分,即“记”、“志”、“传”三体裁。这一部分的任务是把一方的自然、社会等各方面情况的历史和现状客观地、真实地记载下来。就志书整体而言,议论是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体现在概述、章下序中。

  ()突出时代、地方、专业特色

  编纂地方志应有自己的特色,没有特色的志书就没有光彩。一部志书是否优劣和有无价值,关键是看其有无特色。地方志的特色包括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专业特色三个方面。

  1、时代特色。地方志是时代的产物,具有强列的时代感,时代性是地方志在时间方面的重要特征。当今涌现了许多新的东西,如通讯中的手机、Emil、网络,语言中的酷、哇塞、帅呆了、酷毕了等。不同时期编修的地方志无不体现着时代的气息。如首届修志体现了由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化农业,由传统工业走向现代化工业,由传统生产方式走向现代生产方式的时代特色,反映了社会主义时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续志的时代特色就是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全面进步。

  2、地方特色。地方志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必须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我国幅员广阔,地区性差异很大。编写地方志时,应注意挖掘本地事物及其发展规律与外地的不同之处,予以详细记述,同时又要地突出一个地方的整体特色,地方上特有、特多、特好的事物必须浓墨重彩予以记述。反映地方特点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法:一是单独立志。二是提级升格。三是排列优先法。四是浓墨重彩法。

  3、专业特色。专业特点也叫行业特点,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指一地独有的行业或与外地相比占有一定优势的行业,反映这类行业特点同样可考虑上述四种方法【上面第()部分中“在纵向记述上应注意:”】。二是指一地内部各行业之间相比较各自具有的特点。反映这类行业特点一要采用浓墨重彩法,二要采取“详独略同法”,即对有特点的东西详记,对有共性的东西简记、少记或不记。

  怎样撰写“村志”?

  国有国史,村有村志,村志虽小,但谋篇布局,与县志大体相当。

  村志共分八大部分:1,以序开篇,统领全书;2,编辑说明,紧跟其后;3,篇目续之,展现全貌;4,概述要点,介绍特色;5,综记大事,凸现脉络;6正文分类,分事详述;7,附录殿后,以补不足;8,编后收尾,明了始末。

  大部分有起有落,前后呼应;有经有纬,纵横有致;有表有里,主次分明;有宏有微,相辅得宜。

  一,怎样写“序”?

  “序”是说明主旨,介绍、评论全书。鸟瞰全志,综说利弊得失,总结经验教训。志书讲究“述而不论”,只有“序言”用论述体,亮明观点。所以是“以序开篇,统领全书”。多则500字,少则百数字。

  二,怎样写“编辑说明”?

  “编辑说明”即古志所称“凡例”,即“发凡起例”,也就是阐明编纂此书指导思想、编纂体例、行文规则、事实考订、资料来源等情况的规定性文字。尤其是志书体例、体裁、语言、技术标准处理,非定规范不可。

  指导思想,在新时期主要是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同时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用求真务实的观念来处理历史问题。

  从编纂体例、体裁的规定方面,要求明确志书的断限时间、篇目结构、行文格式、历史纪年、地理名称、数字书写、话语角度等。

  从体裁来说,包括记、述、志、传、录、表、图、照等多种方式;

  从话语角度来说,是采取第三人称、过去式,用较客观的角度加以表达。

  志书标点符号的使用、技术参数的使用、纪年、记时、记事、记人、记地名等,也都要加以明确。

  三,怎样写“篇目”?

  一部志书的格局结构用文字表达出来就是篇目。篇指组成志书的各大部分,即各个分志。目指一个大部分中的各小部分(篇、章、节、目)

  篇目是志书的总体设计和基本框架,是志书工程的蓝图,是志书的结构形式。

  篇目贵在精当,符合逻辑,具有科学性,按一定标准划分门类,是“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载体”和“朴实、严谨、科学的资料书”。没有这样的篇目,就很难将多学科、互相制约、纷乱如麻的事物理顺,能够理顺事物的篇目,其大概要略是:科学划分门类,严格划分层次,统一划分标准,严守志书体例。

  怎样写“篇录”在下面第六部分介绍。

  四,怎样写“概述”?

  “概述”是总揽全志大势、揭示兴衰起伏、沟通内外联系、彰明因果关系的综合性记述体裁,概述为全书之纲,是读志的向导。

  概述一般模式是,综括地理状况,纵述历史全貌,横陈各业成就,条述地方优势,以策论发展远景为殿后。一般不超过2000字。

  五,怎样写“大事记”?

  大事记是志书的一种重要编纂体裁。1985年颁布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将“记”体例为志书应有的六种体裁之首,并列专条予以说明。 该规定第十一条称“新方志的大事记,要详今略古,适当选择当地历史上的重大事件记述,使读者了解该地历史发展的大致脉络。关于建国以来的重大政治事件的记述,要遵守宜粗不宜细的原则。” 对大事记的编写目的和原则作了明确的规定。1997年颁布的《关于地方志编纂的规定》重申了“记”体为志书七种体裁之一。因为“述”体在前,故位列第二。

  大事记所选录的事件,应当是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对本地历史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这些事件大致可分为如下三种:

  1,事件的发生对当时的社会生活和尔后的历史发展都有重大影响的。如重大的军事行动和政治运动,政治制度、生产关系和经济体制的重大改革,重要的工程建设,重要政策法规的颁行,重要机构的设置和重大的人事调整,以及重大的天灾人祸等等。

  2,事件发生时,对当时的社会生活虽然影响不大,但与以后的历史发展大有关系,或者标志着某个新的历史阶段的开始。如新的生产力的出现,新的生产关系的发生,科技和各行各业的首创与发明,新的社会风气的萌芽,新的思潮的传播,革命组织的开始建立等等。

  3,虽不属前两类,但发生时对社会震动很大,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且又“善可为法,恶可为戒”的重大事件。如突发的英雄行为和社会丑恶行为,重大刑事案例的曝光等等。

  以上概括当然不可能统括所有的大事内容,但只要用是否有资治、教化、存史价值这个总标准去衡量和选录大事,就基本可以杜绝滥收和遗漏之弊,做到该收的尽量收录,不该收的一件也不录。

  六,怎样进行正文分类?

  正文分类是全志的核心、主要部分,怎样写志书主要讲的是这一部分。

  正文分类即篇目设计的原则和方法。专家说:“故欲精志例,先求分目之允。”

  一部志书的格局结构用文章表达出来就是篇目。篇指组成志书的各大部分,即各个分志;目指一大部分中的各小部分。

  篇目是志书的设计蓝图,是收集资料的向导,整理资料的提纲,分工写作的依据。

  1,篇目设计的原则

  (1),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

  横是指按照事物的性质分类记述,叫分类。纵是指按照时间顺序记述,叫分期。横向,门类齐全,该有的一个不能缺;纵向,从头到尾、从古至今、从发端到现在。

  (2),横排为主,先横后纵,即先分类后分期。

  (3),归属得当,分类得法;

  (4),排列科学,先后有序;

  (5),点面结合,宏微相织;

  (6),具备个性,特色鲜明;

  (7),各体并用,有机结合;

  (8),执简驭繁,精拟标题。

  2,篇目排列的原则

  古人讲究,一地志,二民志,三官志,四政志,五事志,六文志,七物志,八杂志。

  现代新志书排列顺序是自然、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

  村志一般设地理环境、建制、人口变化、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社会团体、民兵兵役、村民委员会、农业、副业、工业、教育卫生、精神文明建设、人物、村民生活、习俗、方言谚语等。

  七,怎样运用“附录”?

  附录殿后,以补不足。附录是志书的有机组成部分,设附录的主要目的是要保存资料,以起存史的作用,在志书中附录用来辑存对志书正编内容有重要参考价值、必须保存以传之后世的资料文献。另外,附录中的一些资料还可以同正文相互应以深化主题。如果不设附录,则与志书内容有关的各个历史时期的政府法令、典章制度无法纳入志书,这在志书的体例上是个缺项,也将有损于资料保存的完整性。使地方志起到“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的作用。

  经过多年的讨论,目前附录收录的主要内容在志界基本趋于一致。附录的编目:1、地方文献(重要的文件、通告、公约等)2、旧志简介及序、跋、译文选辑。3、参考资料索引、资料来源。4、注文解释。5、图、表。”

  八,怎样写编后记?

  编后记,是一部志书编纂审定之后,由编纂者所写的后记。它在志书中占的篇幅不多,位置也不显眼,但却是志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有其独特的作用:

  第一是沟通作用,在编后记里,编纂者才能用第一人称坦诚直言,说说修志工作的艰难历程和多年笔耕中的酸甜苦辣,使读者了解修志确是一项重大的历史文化工程,盛世修新志,来之不易。更好发挥志书“资治、教化、存史”的功能。

  第二是借鉴作用,在编后记里,通过回顾修志历程,总结积累一部部志书编修的基本经验,连同志书一起,留下一笔可贵的资源和精神财富,可为若干年后续修新志提供借鉴,在修志同行中可起到相互交流的作用。

  第三是补白作用,在编后记里,可以把修志的有关问题在志书的其它地方难以述说或在凡例、前言中没有交代清楚的事加以补叙。有的把本地区历史上修志情况补写一段;有的把修志中碰到的难点问题以及如何处置的办法作一番交代;还有对各级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修志人员积极参与、关心支持修志工作作了贡献的表示谢意,等等。

  编后记要开门见山,简短明白,大多数在1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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