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例的意义
凡例是谱书中说明编修家谱的引导思想、编纂方式、篇章结构、材料选用考订、编修规则等具有纲领性的笔墨。历代编修家谱都同时有序言、凡例,也有序言和凡例合在一路的,称序例。凡例是编纂家谱必须遵循的准则,具有“法”的性子,对偏修家谱具有紧张的意义,体现在:
(1)凡例是编修家谱的纲领和规则
一部家谱内容庞杂,又出自众人之手,谱书要成为一部内容和情势同一的有机团体,如出一人之手,编修谱书就得有编修人员共同遵守的规则。凡例就是编修家谱的规则,为编修取材提供依据,使编纂有准则,行文有规格和要求。篇目是编纂谱书的蓝图,凡例就是对谱书进行施工的总方案,编纂工作必须按照凡例这个总方案有序进行。
(2)便于读者读谱用谱
凡例内容广泛,涉及到编修谱书引导思想、方式、篇章纳构、选材来源、家谱断限、入谱标准、图表编排及编写中的有关技术,甚至下一轮修谱时必要提供的有关题目,对这些题目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是阅读谱书的指南,能使读者快捷阅谱、查谱和用谱。
(3)凡例有助于开展学术研究
历代家谱的凡例,都不同程度地记载了作者对谱学的学术观点和编纂主张,具有肯定的学术研究价值。比如清代谱学家朱次琦,对谱牒学进行深入研究,作出肯定贡献,他在《南海九江朱氏家谱序例》中,对前人族谱方式和书写方法作了评论,提出了本身的设计,将方式定为七类:宗支、恩荣、祠宇、坟茔、艺文、家传、杂录等编,他对方式的设计,深为后人所仿效。可见,凡例中都蕴藏不少谱学史,谱学理论资料,有助于深入开展谱学理论的研究。
2.凡例的内容
凡例的内容重要有如下几项:
(1)编修家谱的引导思想;
(2)家谱编修的原则,诸如民主协商,横排竖写、详今略古、继续创新等原则;
(3)说明谱书的文体结构和篇目框架,选用图表的详细要求;
(4)标明谱书时间断限;
(5)规定行文的规则和要求;
(6)交代谱书所使用的资料来源,收集途径,材料的考证、鉴别和使用情况;
(7)谱书版本的设计要求。
3.编写凡例应细致的题目
(1)直言不讳,层次分明。凡例不用开头结尾,只须将谱书内容和情势条则式地依次排列下来,笔墨要求精炼,切合现实。
(2)处理好序与凡例的关系。序和凡例都置于谱书卷首,都是针对谱书进行介绍和提出编写的准则,但又各自有区别,各有所长,各有侧重,两者力避重复、混淆,尽力使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凡例要凸起表现其“法”的性子和引导、制约功能。
(3)言之有理,简洁明快。凡例不仅明确规定谱书内容和情势,还要说明道理。凡例是条则式,一事一条,简洁明了,不要滞滞泥泥。笔墨篇幅短小精悍,字数控制在一千多字为宜。
(4)认真修改,精益求精。因为凡例在谱书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凡例要认真拟定和修改。修改要贯穿于谱书的全过程。成书前,凡例是编修人员共同遵守的“法则”,用于引导收集资料和撰写家谱。在现实工作中会发现新矛盾,就要作认真调整修改。成书后,凡例便成为了读者的阅读指南。修改是为了进步凡例质量,但又不要随意变动,朝令夕改,令人无所适从。
为了便于学习凡例编写要领,下面辑录一个实例,以供参考。
《续修宣威浦氏族谱》
凡例
1.本谱定名为《续修宣威浦氏家谱》,简称《续谱》。1933年在廷公主修的《宣威浦氏族谱》称“原谱”。
2.续谱坚持争吵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及新编地方志“立准、立全、立好”的原则。
3.续谱采用通志体,除前言、附录外,正文分为浦氏渊源、宣威世系、居住概况、人物集录、文苑集合、风尚规训,纪念建筑、世系派歌、大事记略等八章。章下按类列节,节下按时代先后列目,表录则为正文的补文,按其内容,排在所属章节的后面。
4.对原谱资料采用原文转载和补充成文两种办法处理。
5.本谱上限为公元前八世纪,周成王授浦跞子爵、封于浦阳汭起,下限为续修本谱的1994年底。纵写横排,详今略I古,以宣威支系为主,“原谱”未记人的(含县内外),力争补记。
6.本谱以来宣始祖——文明祖为一世祖,用世系图排列法,五世为一提,把一世至十四世作为前三提。十四世则按昆仲次序,分支系排列,每支为一目。有迁徙者加注迁某某地,上提和下提之间的人名用1.2……等数字作页码衔接。对上下代用线条连接。上下代又难以查清,支系失考的注“失考”,列入系图后半部分。
7.凡我族人,不论男女,一概记名录入。记名时同时记“曾用名”,其女儿婚配对象用虚线连接,记出名字。对“原谱”未录入的人和项目,力争补录。
8.凡入赘我族为婿者,注明入婿,我族出姓为婿者,注明“出赘”;养子、养女均加注明。以上族人,包括与其他兄弟民族结婚者,其后代是否愿入本图系,概由本身选择。
9.人物集录的范围:(1)行政职务相称于村长以上者;(2)技术职称在助师以上者; (3)军界任职在连长以上者;(4)先辈称号是县、团级以上授予者;(5)县民政局有册的烈士;(6)其他行业确有成就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族人等都列表记人。对以上人物和其他族人的入谱事迹,分为传记、事略、简介、自述和著录等五种体裁记人。立传人物仅限于逝世者,其他体裁的人物,不论生逝,旨在简要记述其生平的重要事迹。不论古今,不论男女、老少,不论姑娘、媳妇都可列入记述。族人的学历在高中、中专、技校以上者,列名录附后。1949年前的初中生也列名录人。
10.本谱所收录的文苑,重要是族人撰写的诗词、联、序、跋等文稿和有资料价值的族人的墓志,对族人所作的书和长篇史章,则只记书名的篇名。书法作品,择要编人附图。
11.本谱文中笔及人物姓名,一概省去“浦”字,对逝世的长者,男的均称“公”,女的均称“君”。
12.本谱除录载“原谱”派字外,还新增肯定数量的派字,以规范字派。对原先派字中,第二十一世使用的“肇”字,在系图中仍规范作“肇”,在其他部分和文稿中,则相沿族人本身风俗使用的“绍”字。
13.本谱记录族人的聚居点概况,其内容以反映聚居点族人的居住和政治、经济、文化、风物等方面的历史和近况为主。
14.本谱“纪念建筑”一章,收录范围为记述历代重要坟茔、祠堂和族人中的名人故居等情况的文稿。
15.本谱对族人提供的家传文献、字画、匾额、古器及祠堂故居等照片,一概作为“附图”处理。族人提供的有通知片,大体上按建筑物、居住地、奖章奖状、墓地和人谱族人的照片等内容分编。
16.本谱采用现行汉字和当代汉语行文。
17.本谱属编辑委员会集体编辑,部分文章后面,署撰稿人姓名。
18.本谱为十六开两卷精装本,系图编为上卷,文稿编人下卷。文稿包括族人聚居点、人物集录、文苑集合、风尚规训、纪念建筑、世系、派歌、大事记略等章节和附图附录等部分,由内部发行。
续修宣威浦氏族谱编委会
一九九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