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制度
本着“互相尊重、平等协商、明确规则、各修其谱、实事求是、集体把关、统一世次”的原则,各省市、各大支系可以自行成立地方修谱联谱编修工作组,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本地修谱联谱的组织、发动、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一)整合组织资源。提倡全族参与、共同协作修谱联谱,反对单兵作战和山头分散主义。各地应分别组建相应的修谱联谱工作组织,在魏氏修谱联谱委员会的集中协调、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的修谱联谱组织和个人,必须尽快加以整合,实现联谱资源共享。
(二)整合网络修谱联谱资源。现有的联谱微信群和QQ群过于分散和混乱,讨论的内容也不便于整理保存,导致热心于编修魏氏家谱的宗亲疲于串群,应当予以规范整合。已有的各个有关联谱的群应自觉解散,加入到新建的修谱联谱编修委员会设立的有关专用群,集中所有人才和资料开展修谱联谱工作。所有编修委成员应自觉解散以前所建的涉及中华魏氏修谱联谱的各种群,自觉退出所有类似的群,集中到编修委建立的有关群进行相关工作。要把所有家谱资料由本地编修组织负责人审核把关上传到大数据平台。
二、议事决策制度
修谱联谱实行平等协商、民主决策。重大事项一律由编修委常务委员会会议或者全体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会议可以采用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以节约人力、减少费用支出。魏氏大数据平台要加强对进入大数据平台及召开网络会议的操作培训,为魏氏修谱联谱从节省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科学的网络数据工作平台,确保魏氏修谱联谱工作利用网络科技手段、顺利进入快车道,完成魏氏修谱联谱工作按计划。
魏氏修谱联谱编修委与地方修谱联谱编修委的关系,在组织上是平等、协商、服务的关系,在业务工作上是上下级关系。省(市区)地方修谱组织的业务工作必须接受魏氏修谱联谱编修委的统一领导和指导。
三、工作制度
(一)坚持相互合作,反对相互拆台,家谱资料不是私有财产,必须让全族共享。
(二)坚持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反对刚愎自用、自以为是、“老子天下第一”。
(三)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反对独抄一书、独尊一谱,批判杜撰攀附。
(四)坚持民主集中,反对一言堂。有不同意见,应当提交编修委,由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将未经编修组审查批准的个人联谱方案擅自发到网络上搞自由主义,经编修委集体审查批准后方可公布。
(五)坚持依法开展修谱联谱,不触犯法律政策。在国家不批准成立宗亲组织的情况下,以大数据平台为修谱联谱开展工作的工具,注册公益性非营利性任务单一的“魏氏文化发展公司”,在魏氏文化发展公司的旗号下开展全国性的修谱联谱活动。大型活动须按法律规定预先到公安机关备案。
四、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一)编修委的文件起草、校对、报批工作由职能部门负责。
文件初稿送审、送签、付印、发布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文件发布后需要周知的,经编修委主任同意后,由宣传部负责在一定范围内宣传。
对文件落实情况,由联络监督部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情况通报由监督部起草、签字报批,经秘书长签字把关,由主任签发。
编修委所有文件必须经起草部门负责人、秘书长和主任分别签字后才可付印发布。
(二) 魏氏修谱联谱编修委员会的所有会议材料、文件材料、影像资料都要由大数据平台专人负责妥善存储保管,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文化财富。
(三)编修委收集到的各地魏氏家谱资料属于全族共有财富,必须存储到大数据家谱库,供编修委专家修谱联谱研究无偿使用和后人查阅。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将魏氏宗亲贡献出来的家谱资料据为已有或打印出书谋取私利。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者,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大数据平台要制定信息保密和使用程序和管理规定,确保信息安全不泄露。如有泄秘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调低个人资信度、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统计制度
本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信息准确、不漏一支”的原则,对人员信息、迁徙情况等摸查清楚,认真指导填写统计调查表格。特别是对迁徙外地、在家谱上没有记载到的信息,如果确定为本家族迁徙外出人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在本次修谱时予以补充。实行责任制,谁统计谁负责到底。
六、编修制度
本着“统一格式、步伐一致,仔细核对、确保无误、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大支系要严格按照确定的《魏氏修谱联谱统计调查表格》的要求,统一信息确认、统一校对把关、统一分析研判、统一上传大数据,由当地修谱组织负责人负责。
七、奖惩制度
(一)设立功德榜。修谱联谱是全族大事,需要全体宗亲同心同德、共同努力。对修谱联谱出力、捐献家谱资料的好人好事,对为国家做出卓越贡献的魏氏成员,要随时做好详细记录,保存好影像资料,载入联谱公共谱专栏,让千秋万代永远铭记其丰功伟绩。
(二)设立黑名单。树立优良《魏氏家风》,提倡讲诚信、守法纪、爱岗敬业、大公无私、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坚决反对违法犯罪、道德败坏、制造谣言、制造混乱、诈捐欺骗、制售假冒伪劣。如有违者,轻则给予警告,重则记入黑名单,在族内通报批评。